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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城镇形成新居民群体

2000-02-15 来源:光明日报 吕贤如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2月14日电 记者 吕贤如 今天从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获悉,随着城市化的发展,我国城镇居民家庭范围已突破了传统的非农业户口家庭概念,在我国城镇中形成了新居民群体。

据最近对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146个城市、80个县城和72个镇的17万户城镇居民家庭的大规模抽样调查显示,新居民包括三类,一是本地农业户口但已从事非农业经济的人口,即离土不离乡的居民,这部分人在县城和小城镇居多;二是到大城市打工并已定居的农业户口的居民,即离土又离乡的居民;三是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外出到其他城市打工或经商,在统计口径上称之为城市暂住人口。1998年全国有5%的人口在外居住半年以上,这些人大都流向城镇。

新居民与传统观念上的城镇居民相比,主要有五个特征:

——他们是市场经济的产物,不靠政府,全凭自己的竞争实力立足于市场经济大潮中。新居民家庭户主中,仅有8.4%在国有企业工作,从事家庭经营的占58%,远远高于总体12%的水平。去年上半年新居民户均家庭经营利润6910元,比总体水平高出12.7%。

——新居民家庭成员年轻,能吃苦,有闯劲,适应能力较强。新居民家庭户主平均年龄38岁,其中51.7%是35岁以下。

——新居民平均受教育程度较低。其中72.6%的户主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,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为5.5%,比全国水平低7个百分点。

——新居民家庭人均收入虽然高于总体水平,但生活质量较低,其住房、社会保障和子女教育情况与全国城镇居民总体水平相比,差距较大。

——新居民家庭贫富差距大于全国平均水平。1999年8月份新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少于100元的占10.6%,比总体水平高出4.6个百分点;收入高于1000元的占6.6%,也比全国高出2.2个百分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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